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轮胎加气爆炸砸伤人 飞来横祸遭遇各方踢皮球

  发布时间:2013-05-29 10:56:33


  家住郑州的武某带着孩子在路边玩耍时,却被突然飞来的轮胎砸伤。后来他得知,是附近从事轮胎充气及汽车修理业务的李某为客户孙某的汽车轮胎充气时发生爆炸而导致的“飞来横祸”,于是他找到李某、孙某协商赔偿事宜,均遭到各方推诿责任。无奈,他将李某、孙某作为被告,向孙某销售二手轮胎的林某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

  近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三方均担责。

  三方踢皮球

  武某诉称,去年6月12日20时左右,他带着孩子在郑州市西四环一个停车场的路边玩耍时,被突然飞来的汽车轮胎砸伤腰部,并将怀抱的孩子甩出后,掉在地上受伤。

  “此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我才得知系被告李某为被告孙某的汽车轮胎充气时,轮胎发生爆炸,爆炸后的轮胎飞出后砸到了我。”武某说,他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救治,该事故造成他L1椎体压缩骨折、头皮挫裂伤、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因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两被告拒绝赔偿,于是武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及第三人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16402.52元。

  对武某所诉,李某、孙某均辩称,其在本案事故中主观上没有过错。该轮胎突然爆炸是因为系劣质轮胎。第三人林某明知销售的轮胎系不合格产品,却向孙某承诺没有质量问题,林某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原告因距离充气轮胎过近导致轮胎发生爆炸时不能及时躲避,对自身的损害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第三人林某辩称,此次轮胎爆炸事故的发生是因为被告李某充气不当造成的。第三人不是侵权责任人,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方均担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第三人林某从事二手轮胎经营,没有营业执照。被告孙某知道林某从事二手轮胎经营,且多次从林某处购买二手轮胎,其从林某处购买轮胎时,林某承诺保证质量。被告李某从事轮胎充气及汽车修理业务,未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庭审中被告孙某述称其平时从事运输业务,购买的二手轮胎是为其工程车辆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孙某从事运输业务,应尽力保证其所购买轮胎的安全性,而其却到没有相关营业执照的第三人林某处购买,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对原告所受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李某从事汽车修理及轮胎充气业务,应取得相关资质,但其在为被告孙某购买的二手轮胎充气时却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其对原告所受损害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林某从事二手轮胎经营,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明知被告孙某购买的轮胎使用在经营车辆上,而仍向被告孙某保证出售轮胎的安全性,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根据本案案情,结合被告及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对原告的损害,被告孙某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被告李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第三人林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为宜。

  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孙某支付原告武某102439.06元,被告李某支付原告武某40975.63元,第三人林某支付原告武某61463.43元;驳回原告武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二手轮胎谨慎购买

  本案主审法官说,对于二手翻新胎的使用国家有严格的规定,但现实中因二手轮胎的价格低,很多车主为了贪便宜省钱,都愿意购买这种轮胎,而二手轮胎寿命都很低,容易发生爆胎等事故。因此,广大车主一定要谨慎购买二手轮胎,并且要到正规的、手续齐全的店铺购买。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