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管城法院民事审判中重视对当事人“三沟通”

  发布时间:2013-07-11 09:14:45



     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在民事审判环节中,重视对案件的当事人“三沟通”,即“庭前、庭中和庭后”,最终达到不仅宣传法律知识,并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进而促社会更和谐。图为是管城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孙恒在一起“转让合同纠纷”中,开庭前与当事人不急不躁、态度和蔼的进行释法明理,针对当事人对合同违约行为的误解,深入浅出的进行释法。当事人听后深有感触地说:“孙法官的作风让我们感受到他真诚为民的责任心,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他给老百姓的是一个明明白白的解答,我们很满意。”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