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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为民曲 服务零距离

——郑州管城区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纪实

  发布时间:2013-12-13 09:47:30



管城法院的法官巡回办案到社区。


    古老的管城,3600年灿烂的商都文化,在传承与嬗变中呈现出现代化大都市的勃勃生机。在经济繁荣、百姓安居乐业的背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根群众,关爱民生,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消弭分歧,用真诚和真情,唱响了新时期的“为民、利民、便民”之歌。

    记者亲历

    法庭就在群众家门口

    11月14日,连续数日的冬雨,驱走了困扰已久的雾霾,为初冬的郑州带来了难得的湛蓝天空。

    记者来到管城区法院。这天上午9时许,像往常一样,该院航海东路巡回法庭庭长申茜和庭室其他干警带着前一天备好的案卷材料分赴不同的社区,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身着制服的他们一走进航海路金色港湾社区,便有群众上前咨询:“法官同志,我家楼下电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到我们出行,向物业公司反映了好多次,也没有改善,下个月我坚决不缴纳物业费了。”“老同志,我们今天正好要处理一起类似的案件,您不妨听一听,您的困扰也许就有答案了。好不好?”

    因所在楼道防盗门不能正常使用,楼下电动车随意停放,居住在管城回族区港湾路2号院的业主李某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十分不满,并于2012年7月起拒绝缴纳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补缴物业费2600余元,并支付违约金3100余元。法官这次主要就是处理这起案件。

    在社区一户居民家门口,法官和当事人并排坐在椅子上拉家常。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后,法官分别指出物业服务及业主方面存在的不足,提醒他们要善于换位思考。双方当事人终于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物业公司应规范管理,我们业主也应自律。今天旁听了这起案件,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处理了。”那位刚才还一肚子气的老先生发自内心地说。

    旁听了案件的全部调解过程,郑州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田太阳城第二物管处副主任刘巧玲深有感触地说:“法官到社区调解、开庭,对我们物业公司和广大业主是很好的普法教育。法官用鲜活的案例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今后一旦遇到类似的纠纷,我们也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为方便辖区群众,管城法院先后设立了管城区南曹法庭、航海东路巡回法庭、陇海南路巡回法庭、郑州航空港巡回法庭。这三个巡回法庭全部按照人民法庭的标准设立,除了审理民事案件外,还负责辖区群众法律咨询、诉前调解。

    巧借外力化纠纷

    “没想到管城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素质这么高,没想到我们夫妻还能和好如初。”手拿撤诉裁定,李女士连说两个没想到。

    像许许多多闹纠纷的夫妻一样,李女士也遭遇了“七年之痒”。

因双方沟通不畅,夫妻间矛盾渐渐积累,丈夫起诉要求离婚。李女士娘家人非常愤怒,舅舅、姑姑一群人来到法院,情急之下几个响亮的耳光打在刘先生脸上,双方矛盾瞬间激化。

    对于发生在亲人间的民事纠纷,管城法院不是按部就班地调解、开庭、写判决,而是积极依靠人民群众,利用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等优势,庭外调解化解纠纷。主审此案的管城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吕璐璐迅速联络双方居住社区的人民陪审员杨建明,聊家常式的调解开始了。人民陪审员从夫妻情、父子情、母子情入手,耐心劝解夫妻俩,一步步打开双方心结,汇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成功将矛盾化解。看到势不两立的两夫妻双手重新握在一起,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在新形势下,管城法院不断发展群众路线新内涵。对于发生在亲人之间的离婚、赡养、继承纠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采光、排水纠纷,如果“法庭上见”,反而更容易激化矛盾,亲情和邻里情不可避免会受损。他们把对簿公堂可能伤害亲情的矛盾冲突,放在社区或当事人的家中化解,法官退居幕后,委托熟悉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或社区干部担任调解人,一些案件没等到正式开庭,原、被告就达成了和解,从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除去诉前调解没有计入案件数量的纠纷外,管城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常年维持在60%以上,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是我们的法宝之一。”管城法院院长谢凯歌介绍:“我们的法官要到群众中去。同时,我们还要把德高望重、有公信力、善于处理纠纷的人民群众请进来。他们来自人民群众,更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借助他们的智慧和力量,矛盾更容易化解。”

    如今,管城法院建立起百余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同时,还与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绿色通道”温暖弱势群体

    保洁员姚霞的女儿宁清勤今年已经30多岁,自己的亲身经历让她对法官有了全新的认识。

    姚霞是郑州某物业公司保洁员,在上班路上遭遇车祸受伤,肇事车司机逃逸,姚霞的医药费没有了着落。在好心人指点下,为了母亲能继续治疗,宁女士多次找到公司,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给予合理赔偿,但单位不置可否,她以母亲代理人的身份开始依法维权。因其无法提供与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其维权之路并不顺畅。

    案件起诉到管城法院后,民三庭庭长李楠电话联系了宁女士,详细询问了案情和其母亲治疗情况。后及时约访了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其讲明有关法律规定和利弊得失。经过多次努力,物业公司主动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意配合法院调解。从下午4时到晚上8时,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种费用2万元,并于次日上午9时将2万元赔偿款送到法院,交给宁女士。

    宁女士母亲的案件之所以能得到快速审理,得益于管城法院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设立的“绿色通道”。该绿色通道的特点之一就是快速和便捷。对于老弱病残、农民工及家庭贫困的群众,可以口头起诉,行动不便时,法院可以上门立案、快速审理,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假日立案”、“灯光法庭”、“周末法庭”相继推出。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管城法院民三庭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员徐苗苗一人结案32起,全部调解结案,并且全部及时履行,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说

    法院开设绿色通道,法官到社区调解、开庭,用情、理、法做了许多劝解说服工作,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还帮我们建立完善了纠纷化解机制,遇到类似的纠纷,我们也知道该如何处理了。现在,许多物业纠纷、邻里矛盾就地就可以化解,邻里之间话说清楚了,理讲明了,疙瘩也就解开了,社区也就和谐了。

    ——郑州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田太阳城第二物管处副主任  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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