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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众路线 促司法更便民、更接地气

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11 09:55:10



管城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任凯看望农村留守老人


管城法院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马新平深入辖区办案

    “‘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法庭是人民群众的法庭,法官是人民群众的法官。”、“为什么我们明明依照法律规定办案,群众却不满意、不理解?这是因为我们并没有真正领悟立法的精神,没有真正走进群众的内心……”4月4日下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举办“我的群众观”演讲比赛活动。

    据了解,这是管城法院在中央部署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根据上级法院的活动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扎实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凯歌介绍,作为基层法院,法官处在与群众打交道的一线位置,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法官的言行举止时刻涉及到人民群众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同,涉及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形象的认同,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改进司法作风,改善干群关系,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和群众打交道,有没有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有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亲人?有没有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有没有顶住诱惑,守住做名好法官的底线?管城法院自今年2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不仅领导班子成员而且全院干警都在不停地思考着这些问题,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付诸行动。

  强化群众观点

  管城法院自3月份起,在全院部署开展了“增强群众观点、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司法能力、促进法院形象提升”的“三增一促”活动,通过“我的群众观”大讨论、“我的责任感”大检查、“我的司法能力”大提升等活动,着眼解决个案中暴露出来的宗旨意识、工作责任、司法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推动审判业绩、司法作风、法院形象实现“三提升”。

  学习群众榜样

  焦裕禄精神是党的宝贵精神财富,管城法院严格按照要求,把焦裕禄精神作为照镜子、正衣冠的生动教材,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观看了电影《焦裕禄》,中层以上党员干警到兰考实地参观学习焦裕禄事迹,将焦裕禄精神作为学习榜样,作为标杆来量差距、找不足,做到“六问六带头”。

  做好群众工作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空对空、坐而论道。管城法院认真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活动,每个院领导班子制作了联系卡,深入农村看望留守妇女、儿童、老人,为学生上法制课。同时该院还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尤其对涉及乡镇的案件,在南曹法庭可以就地立案,并且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农村“三留守”人员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快审、快执。另外,该院还要求法官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学校、家庭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使司法更便民、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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